好消息:陆委会已恢复第三地陆客去台观光 附申请须知和网址
陆委会已经在2023年8月24日发布,从自9月1日起,恢复旅居及留学第三地陆籍人士(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3条第1项第3款及第4款之定义)得申请许可来台从事观光活动。
我们从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获悉,9月1日开放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观光。
申请须知: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5385/7244/7250/7257/7266/36084/
申请网址: https://coa.immigration.gov.tw/coa-frontend/overseas-foreign-china
注意事项:
(一) 审核期间:案件受理申请之翌日起五个工作日。但不含审查及补正时间;线上申请案件经退(补)件者,审核期间重新计算。
(二)停留期间:自入境之翌日起,不得逾十五日;每年在台观光总停留期间不得逾一百二十日。
(三) 以「观光」目的申请入境台湾,无法办理结婚登记,如您欲申请结婚登记,请参考「团聚」须知,并来信本处预约时间。
(四) 申请案未有加急服务,请提早申请,避免影响您的行程。单次入出境许可证自核发日起3个月内有效,1年多次入出境许可证自核发日起1年内有效,建议确认申获入出境许可证后再订机票与住宿,如有未能取得入出境许可证而造成之旅宿费用损失,申请人须自行负责。
(五) 每人只能申请一种入境许可,请勿同时申请团聚或是商务入台证,重复申请需要自行作废其一证件,并且不予退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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